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2020年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要求,借鉴了WHO和EMA相关内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了《对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5月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ypscjgc@yj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对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细则反馈意见”。
2.邮寄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留庄路6号院2号楼,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邮编101117。
3.电话:010-55526924
4.传真:010-5552691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 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附件1.《对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对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