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鼓励企业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实施办法》(京科发〔2014〕312号)相关申报要求,经过形式审查、书面审查、现场考察、综合评审和公示后,博诺康源被认定为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通过认定的企业需要具备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拥有以下科技成果或者奖项之一1).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至少3项实用新型专利;2).制(修)订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质性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3).国家秘密技术;4).国家新药或者临床批件;5).国家动(植)物新品种权;6).认定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7).国家或者本市科学技术类奖励。
博诺康源被认定为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将持续不断的发挥技术研究创新引领作用,并以此为基准为减轻患者病痛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