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药曾经的繁荣景象,很大程度上是"伪创新药"或者说"me-worse"药物的繁荣。
在资本追逐创新药概念的时候,打着创新药旗号的"me-too"甚至"me-worse"药物,快速融资,快速启动临床试验,公司快速启动IPO,快速变现,团队开心,资本满意,谱写了一个又一个“新药”传奇和造富神话。
但是,靶点扎堆、重复建设、伪创新横行,是这种模式给行业必然的结果,也是这轮医药资本寒冬必然到来的底层逻辑。
Biotech融资难度呈指数级增加,新药企业IPO大面积淤塞,裁员、砍管线、卖工厂都已经不再是行业新闻
。没有人知道这轮寒冬何时会结束。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只有将劣质资产彻底出清,才有可能迎来行业下一个春天。
而劣质资产的出清,不仅有赖于行业自我的调节和净化,还有赖于监管规则的进一步升级与完善。
另一方面,相比于此前历次的临床试验指导性文件,这次发布的指导原则,将参照药物的对比要求,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2022年底,CDE发布《新药获益-风险评估指导原则》,其中规定:使用阳性对照时,需要确保与已批准的可选择疗法相比,该药没有不可接受的获益/风险,或该药相较现有疗法更有效。
这次的指导原则,进一步提出:建议在结合患者体验数据,选择当前临床实践中最佳且可及的治疗的基础上, 关注其他可用治疗, 评估未来一段时间内治疗需求的动态变化,前瞻性地选择对照组。
也就是说,仅仅与已经获批的最佳治疗方案对比,已经不再是金标准了,最好要“前瞻性”地选择未来一段合理长度的时间内,可能获批的最佳疗法。
举个例子,某药物A在当年3月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此时,有同适应症药物B有希望在3-6个月内获批,这个时候,药物A选用什么药物作为参照组,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按照最新的指导原则,很有可能就要求和药物B进行对比。
如此设计的最根本原因,是“以患者为中心”,切实保障对照组的患者充分治疗的权益。类似的反面案例,在真实临床环境中,就发生过。
2020年,某PD-L1/CTLA-4双抗启动临床试验,适应症是鳞状非小细胞肺癌,选择的方案是和"双抗联合化疗 vs 安慰剂联合化疗"。
但是在当时,国内已经有多款PD-1单抗获批,并且覆盖了鳞状非小细胞肺癌这个适应症。
此时入组的患者,如果进入到对照组,显然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而这种缺乏前瞻性的设计,也给临床试验最终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分配到对照组的患者来说,不可能为了配合临床试验而放着更好的新药PD-1不用,任由病情发展。
于是,对照组的患者在接受"安慰剂+化疗"治疗之后,如果病情出现恶化,相当一部分患者选择继续使用其他新药(比如PD-1单抗)进行治疗。所以,该药企原本信心满满地以为,“双抗+化疗”组合可以妥妥打败“安慰剂+化疗”组合,但是随着临床治疗格局的发展,实际的对手竟然是“PD-1+化疗”。在今年预期的临床揭盲中,该临床试验最终被发现"OS暂未达到统计学显著性差异",揭盲时间不得不延期,最后如何收场,暂未可知。对于患者的这种行为,本次CDE出台的指导原则,给予了充分的支持:若在临床试验开展过程中,目标适应症的标准治疗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受试者,保障受试者充分了解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手段,
并保障受试者自主选择是否退出试验的权利。每一个患者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没有人有义务为了你的临床试验而放弃更好的治疗机会。此次的指导原则,如果最终得以在临床试验中实施,对于"First-in-class"类的新药来说,临床开发的难度进一步增大,药企立项的谨慎度将进一步提高。对于没有实质疗效提升的"me-too"类药物来说,其生存空间更是被进一步压缩:仅仅和模仿对象进行比对已经不够了,你还要考虑打败基于新靶点或者新技术的竞品,投机或者说“偷鸡”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了。创新药行业的劣质资产出清,有望加速!